温州市长发祥鞋业有限公司年产皮鞋240万双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3-01-09 人浏览
温州市长发祥鞋业有限公司年产皮鞋240万双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8月27日温州市长发祥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温州市长发祥鞋业有限公司年产皮鞋240万双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废气工程设计单位、检测单位等单位代表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管理资料内容,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市长发祥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皮鞋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的企业。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中国鞋都产业园区二期16号地块,并于2004年委托温州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温州市长发祥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双皮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4年3月通过温州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原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温鹿环开函[2004]63号)。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0302256410150K001Y)。
根据市场需求,企业生产规模进行整体扩建,新增皮鞋120万双。扩建后企业使用水性聚氨酯胶粘剂代替粉胶,并且喷光工序由湿喷改为干喷,新增装跟工序,其余工艺不变,项目预计形成年产皮鞋240万双的生产规模。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7508.01m2,扩建后建筑面积为14256.13m2。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于2022年7月由浙江卓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市长发祥鞋业有限公司年产皮鞋240万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2022年7月20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鹿建〔2022〕30号)。目前已达到设计生产产能。现环保治理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环评有产生生产废水,经现场调查确认,该项目喷光采用干喷,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环评生产废气只有一套废气处理设施、一个排气筒;项目实际生产废气有两套废气处理设施、两个排气筒,2F成型线前段胶水废气、烘干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后引至楼顶经20m排气筒DA001排放,设备排放风量15000m3/h;项目2F成型线后段与3F成型线胶水废气、烘干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经20m排气筒DA002排放,设备排放风量25000m3/h。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没有产生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通过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接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2F成型线前段胶水废气、烘干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后引至楼顶经20m排气筒DA001排放,设备排放风量15000m3/h;项目2F成型线后段与3F成型线胶水废气、烘干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经20m排气筒DA002排放,设备排放风量25000m3/h;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妥善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置生产区域,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
4、固废
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过滤棉、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依托生产车间设暂存场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环卫清运;
危险固废:危险废物设置暂存场所位于1F 车间南侧,废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在监测日工况下:
生活污水排放口的监测结果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要求,总氮排放浓度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
2、废气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浓度低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的排放限值。
考虑本项目周边有其他同类废气企业,本次验收监测没考虑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
3、噪声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
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核算,项目实际排放化学需氧量0.144吨、氨氮0.014吨,均低于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市长发祥鞋业有限公司年产皮鞋240万双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认为经整改完善后可通过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按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温政办【2018】9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温州市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温环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废气收集系统,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污染物净化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总量,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控。
3、完善废气环保设施标识牌和操作规程,环保设施铭牌需标出企业名称、规格型号、处理风量、种类、外形尺寸(长*宽*高)、治理单位名称等内容,建议设置独立电表;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废气设施及时更换活性炭,活性炭填充量和更换频次需满足实际处理废气量要求,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废气排放口与监测采样口。完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
4、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
5、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完善工业固废台账,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强化防雨、防渗、防漏措施,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和喷漆废水处理协议,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
6、依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签到表”。
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
温州市长发祥鞋业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