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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佳力琪鞋业有限公司年产女鞋60万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 —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5 人浏览

2018年5月7日,温州佳力琪鞋业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年产女鞋60万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温州佳力琪鞋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温州锦鹏环保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计安装单位)、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查意见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佳力琪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温州市中国鞋都产业园区,租用浙江奔达鞋业有限公司内二楼租赁面积4320m2,主要从事女鞋生产,建设年产女鞋60万双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开工,20166月竣工,20166投入试生产,于20179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补充编制完成报告,并于2017年1225日通过了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温鹿环建[2017]228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佳力琪鞋业有限公司年产女鞋60万双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NH3-N 、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关标准),纳管输送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瓯江。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刷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专设排气管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装置,等离子废气净化器后通过18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体废弃物

项目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边角料、胶水桶、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本项目胶水桶、废液压油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边角料、回收粉尘、生活垃圾经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佳力琪鞋业有限公司污水总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刷胶烘干工序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中,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乙酸乙酯、丁酮、丙酮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乙酸乙酯、丁酮、丙酮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推荐的方法计算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市伊佰妮鞋业有限公司厂界四周的废气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布置3个监测点,监测结果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佳力琪鞋业有限公司厂界四周设置3个噪声测点,42526日昼间上下午监测中,厂界四周各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边角料、胶水桶、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本项目胶水桶、废液压油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边角料、回收粉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污染物排放总量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实际年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规范设置废气监测采样口,等离子设施需定期清理、保养,等离子设施重视高压电源安全,建议废气设施需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监控。

3、完善废气收集系统,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运行管理,废气设施要定期维护,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重视胶水、处理剂等原料储存场所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按照《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鹿城区制鞋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温鹿政【2017】76号),积极实施清洁生产,采用水性胶水,降低VOC排放总量,有机废气排放须按时达到《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2特别排放限值。

6规范废液压油、胶水桶等暂存场所,建议按危险废物管理,补充相关委托处置协议完善有关台账;有关噪声与固废设施依法由环保部门另行组织验收。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佳力琪鞋业有限公司年产女鞋60万双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废气、废水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废水、废气设施经查验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组原则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温州佳力琪鞋业有限公司年产女鞋60万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 —公示(图1)1-200605093325Y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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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佳力琪鞋业有限公司年产女鞋60万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 —公示(图7)1-2006050933264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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