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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特依伽橡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 —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5 人浏览

2018年9月8日,温州特依伽橡塑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特依伽橡塑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体育、文教坐垫及片材生产制造的企业,企业厂址位于温州市鹿城区轻工产业园区E1-11号地块,租赁藤桥镇上戍乡渡头村村民委员会名下的工业厂房作为生产用房,用地面积15920.29m2,建筑面积6391.5m2。项目于2017年9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温州特依伽橡塑有限公司年产体育文教坐垫及片材36万片建设项目》,并于2017年10月17日通过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批文号为温鹿环建[2017]136号,项目已在生产但尚未进行验收。

现温州特依伽橡塑有限公司租赁温州莱佛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温州轻工产业园区创荣路206号1号楼3楼北侧的工业厂房,并购置流水线、龙门冲等设备用于原厂生产的POE、EVA和PE片材的后处理工序,建筑面积为1092m2。2018年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温州特依伽橡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2月12日通过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温鹿环建[2018]51号)。项目实际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9%。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扩建项目没有实施喷光工艺,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原项目挤出成型工序及造粒工序需用冷却水进行冷却,挤出、发泡成型的片材需要放入冷水池进行冷却,不添加任何其他物质,可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纳管至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拉毛、修边粉尘、上胶废气,及原项目产生的混料粉尘、挤出成型废气、造粒废气、燃油废气、粉碎粉尘及食堂油烟。项目有机废气处理工程由温州锦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并安装完成

(1)拉毛、修边粉尘拉毛工序使用拉毛机、修边工序使用抛光机等设备进行加工会产生粉尘,拉毛车间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23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修边车间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8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2)上胶废气上胶烘干过程中使用的PU胶主要用于片材的粘贴。PU胶的主要成分为合成树脂、丙酮、丁酮、乙酸乙酯、碳酸二甲酯。废气收集后通过等离子净化处理后引至23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混料粉尘原项目混料工序中,在各原料混合搅拌均匀过程中为密封状态,仅在进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混料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后引至6米排气筒排放,混料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后引至7米排气筒排放。

(4)挤出成型废气原项目使用的主要原料为PE粒子、EVA粒子和POE粒子,发泡成型工序温度为140~170℃,低于原料粒子的热分解温度,但会有少量受热分解的气态单体,主要为烃类、烷烃类等有机污染物气体。废气经等离子净化处理后引至7米排气筒排放。

(5)造粒废气原项目回收的不合格片材和边角料,通过造粒机重新熔化造粒,造粒工序不添加其他物质,造粒温度为110~115℃左右,有少量受热分解的气态单体,主要为烃类、烷烃类等有机污染物气体。废气经等离子净化处理后引至8米排气筒排放。

(6)燃油废气原项目挤出、发泡成型工序采用燃油锅炉提供热能,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废气收集后引至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7)粉碎粉尘原项目将不合格的片材及下料平切、冲料成型工序产生的边角料送至造粒车间进行粉碎(2~75px大小的碎粒)后造粒回收使用,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在车间内沉降。

(8)食堂油烟项目设有食堂,食物在烹饪、加工过程中将挥发油脂、有机质及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产生的油烟废气经YYJ-L50-6低静压厨房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2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废包括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送至原厂回用于生产;废旧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后重新利用;拉毛、修边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pH 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特依伽橡塑有限公司废气净化后排放的废气监测结果中,混料、造粒工序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其它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油锅炉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乙酸乙酯、丙酮、丁酮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乙酸乙酯、丙酮、丁酮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 -1991)推荐的方法计算标准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测点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

(4)固废

各类固废基本得到妥善处置。

(二)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核算,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总量小于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物总量值。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监测验收报告,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环保处理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和排污口,有关排气筒高度需达到规定要求

3、根据《浙江省有机废气污染整治方案》,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有机物排放总量。建议对厂界无组织废气和恶臭指标进行跟踪监测。

4、锅炉使用重污染燃料,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各种固废分类收集、暂存,按要求处置;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6、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或委托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特依伽橡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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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特依伽橡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 —公示(图1)1-20060509513C4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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