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 公示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公示公告

温州晶粼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05 人浏览

温州晶粼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7月31日,温州晶粼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晶粼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杨柳路29号(租赁温州市益文制衣有限公司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245m2,企业现有员工12人,厂区不设食宿,实行昼间一班生产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年总生产天数为300天,主要从事水性涂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年产1000吨水性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2021年6月竣工。2020年10月委托宁波中善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完成环评编制,并于2020年11月09日通过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温开审批环[2020]126号)。

(三)投资情况

企业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0%。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四)验收范围

温州晶粼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漆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同生活污水经厂区共用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标准限值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料投加过程产生的粉尘、生产研磨、搅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实验室喷漆废气。根据环评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是将水性树脂、水性色浆、水性丙烯酸酯改性聚氨酯乳液、水性消泡剂、水性固化剂、碳酸钙、水等进行混合搅拌、研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均没有化学反应实验室喷漆频次低、水性漆用量较少。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速率小于2公斤/小时的,可不进行废气处理。因此本项目设置了收集装置,并以不低于15米的高空排放。

3、噪声

企业对高噪声的设备设置了隔振或减振基座,对集气罩、排风管道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废中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包装袋、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工业废水排放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浓度达到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排放浓度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同时也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车间周边紧挨着其他排放有机废气的企业无组织废气检测没有代表性,所以此次验收检测报告没有对无组织进行检测。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外1m、项目所在地1#厂界西侧外1m两个监测点位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地2#厂界南侧外1m、西侧外1m、北侧外1m三个监测点位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废

各类固废已经妥善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包装袋、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晶粼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及竣工验收材料。

2、强化车间密闭性,进一步完善各工序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控依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纲》、《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定期提交执行报告,按时提交至有核发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台账记录留存备查。

3、加强车间环境管理,防止跑冒滴漏,保持车间环境整洁、有序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及时申购排污权指标。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及时委托清运处置,完善有关管理台账。

4、加强环保设施定期维护和运行管理,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范排放口与监测采样口,完善环保设施标识牌和操作规程。

5、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和控制碳排放政策,鼓励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从源头、工艺、设备、环保措施等全过程控制,物料的储存和输送过程应保持密闭,VOCs物料的调配应在密闭装置或空间内进行并有效收集,非即用状态应加盖密封,减少VOCs总量。


晶粼科技验收意见(图1)晶粼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晶粼科技验收意见(图1)温州晶粼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上一篇 :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造船厂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下一篇 : 温州市益家砂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砂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Copyright © 浙江锦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